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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应用经济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一、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学科门类、所属学科:经济学

专业名称:应用经济学(见下面研究方向)

学科代码:0202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在应用经济学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和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2)系统地掌握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熟练使用一至两门统计软件,能运用现代经济学分析方法与计量工具独立从事科研、教学与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阅读经济学专业外文文献。(4)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三、研究方向

1.国民经济学(代码020201)。下分三个学科方向:

(1)资源环境与社会发展(代码020201-01)

(2)财政金融与投资经济(代码020201-02)

(3)经济统计与决策分析(代码020201-03)

2.区域经济学(代码020202)。下分三个学科方向:

(1)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代码020202-01)

(2)城市与区域经济规划(代码020202-02)

(3)农村经济与新型城镇化(代码020202-03)

3.产业经济学(代码020205)。下分三个学科方向:

(1)技术创新与新兴产业发展(代码020205-01)

(2)工业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代码020205-02)

(3)现代服务业与贸易经济发展(代码020205-03)

四、学习年限与应修学分

学术型,学制3年,学习年限3~4年。前三个学期主要进行课程学习,后三个学期主要进行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撰写。在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按规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与相关要求

类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学期

授课方式

考试

方式

备注

学位课

公共必修课

09XG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2

1

面授讲课

笔试

09XG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6

2

面授讲课

笔试

03XG01

外国语1(综合英语)

2

32

1

面授讲课

笔试

03XG02

外国语2(英语口语)

1

16

1

面授讲课

笔试

03XG03

外国语3(学术英语)

1

16

2

面授讲课

笔试

学科基础

06XJ01

中级计量经济学

3

48

1

面授讲课

笔试

06XJ02

中级微宏观经济学

3

48

1

面授讲课

笔试

专业方向

06XZ01

国民经济学

2

32

2

面授讲课

笔试

06XZ02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2

32

2

面授讲课

笔试

06XZ03

区域经济学

2

32

2

面授讲课

笔试

06XZ04

区域经济理论与政策

2

32

2

面授讲课

笔试

06XZ05

产业经济学

2

32

2

面授讲课

笔试

06XZ06

产业组织理论

2

32

2

面授讲课

笔试

选修课

专业任选课

06XX01

发展经济学

2

32

3

面授讲课

考查

06XX02

财政税收理论与政策

2

32

3

面授讲课

考查

06XX03

投资理论与实务

2

32

3

面授讲课

考查

06XX04

劳动经济学

2

32

3

面授讲课

考查

06XX05

空间经济学

2

32

3

面授讲课

考查

06XX06

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

2

32

3

面授讲课

考查

06XX07

农业经济学

2

32

3

面授讲课

考查

06XX08

技术创新经济学

2

32

3

面授讲课

考查

06XX09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2

32

3

面授讲课

考查

06XX10

应用经济学专业前沿

2

32

3

面授讲课

考查

素质课

01XK01

管理公文与申论写作指导讲座

1

16

1-3

面授讲课

考查

15XK01

计算机实用技术

1

16

1-3

面授讲课

考查

21XK01

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

0.5

8

1-3

面授讲课

考查

06XK01

经济统计软件应用

0.5

8

1-3

面授讲课

考查

补修课

06XB01

微观经济学

3

48

1-2

面授讲课

笔试

不少于2门(跨专业学生)

06XB02

宏观经济学

3

48

1-2

面授讲课

笔试

06XB03

统计学

3

48

1-2

面授讲课

笔试

06XB04

计量经济学

3

48

1-2

面授讲课

笔试

实践课

XSSJ01

假期社会实践

1

2-4

活动

考查

必修

XSSJ02

专业学术活动

2

2-6

活动

考查

必修

XSSJ03

“三助”实践(助教)

1

3-6

活动

考查

可选

XSSJ04

“三助”实践(助管)

1

3-6

活动

考查

可选

XSSJ05

“三助”实践(助研)

1

3-6

活动

考查

可选

论文

XSLW01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

3

材料

3学期末

XSLW02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2

4

材料

4学期末

XSLW03

学位论文检测评审

2

5

材料

5学期末

XSLW04

学位论文答辩

6

6

材料

6学期末


六、培养方式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采用导师负责制。导师对所指导的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学习与研究工作等方面全面负责。导师应在充分了解学生的专业能力、职业取向、个性特点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个人培养计划;全程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导师有义务为学生毕业、就业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另外,在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也要发挥整个学科的集体指导作用,注意鼓励和发挥硕士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硕士生本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习要采取系统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同时要严格进行考核,建立必要的筛选淘汰制度,确保硕士生的培养质量。

七、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是研究生培养过程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必要环节。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总学分不少于4学分,主要安排在第2-6学期,实践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1、假期社会实践。必修,1学分(不少于10天),完成1篇调查报告,根据记录考核。

2、专业学术活动。必修,2学分,包括参加各类调研、咨询、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活动,根据记录考核。参加不少于6次,主讲不少于2次,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学术会议。学习期间应主讲两次学术报告,一般在开题报告前后3个月内各一次。学术报告内容为读书报告、文献综述、调研报告、阶段性成果报告(不含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等。

3、助教实践。可选,1学分,不少于16学时,包括本科生讲课、辅导实践、指导实习、指导毕业论文、主持课堂讨论等,根据记录考核。

4、助管实践。可选,1学分,不少于20小时,包括教学管理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助理班主任工作等,根据记录考核。

5、助研实践。可选,1学分,包括参加校内外的科研项目、社会服务等各项活动,根据活动记录考核。

八、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硕士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应至少用一年左右时间从事科学研究或学位论文工作,本学科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选题。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通过文献阅读、调研,和导师交流、研讨等方式确定论文选题,应着重选择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课题,本项工作在第2学期末前完成。

2、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是硕士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在修完学位课程、确定论文选题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前必须完成开题报告,并参加开题报告答辩会,答辩通过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工作,本项工作在第3学期末前完成。

3、中期考核。在课程学习结束、论文工作实施前进行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未通过中期考核的不得进入论文工作,本项工作在第4学期末前完成。

4、论文阶段。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论文应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应在介绍所涉及领域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阐述自己的理论、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论文要求有一定的系统性、完整性、创造性和实践性。要求语言流畅、逻辑严谨。每隔3个月,要求硕士生在一定范围内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导师、指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参加,帮助硕士生分析论文工作进展中的难点,及时给予以指导,促进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进展,本项工作在第5学期末前完成。

5、学位论文检测与评审。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申请人应在前3-5个月提交到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位委员会,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学位论文预审小组,对修课情况、论文阶段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论文,由学校组织不少于2人(至少1人为外校)学科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评阅通过后才能组织论文答辩,本项工作在第6学期初前完成。

6、学位论文答辩。论文评阅通过后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研究、撰写及答辩的时间要求不少于1年,本项工作在第6学期末前完成。

7、学位论文成果要求。在国内外省级及以上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以湖北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第一署名或导师第一署名、学生第二署名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或出版一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专著;或主持完成一项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一项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8、授予学位要求。修完规定课程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授予条件者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具体按《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九、联系方式

中国在职研招网咨询电话:010-59648529/8603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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